绥远平市官钱局成立于1920年(民国九年),总局设在归绥(今呼和浩特),后随业务的扩展,在其鼎盛时期曾发展到八分局(包头、五原、临河、丰镇、萨县、托县、集宁、兴和)、两办事处(天津、太原)的规模,并在太谷、大同、北京、张家口等地委托当地银号为代理店。抗日战争开始后,绥远平市官钱局撤出归绥。1941年被改组为绥远省银行,结束了21年的钱局生涯。
绥远平市官钱局所发行的纸币包括制钱兑换券、银元兑换券、铜元兑换券三种。就制钱兑换券而言,绥远平市官钱局在其组建时所颁布的《发行章程》中规定:制钱兑换券分五吊、一吊、五百文、三百文、一百文五种。因本位及单位之差异,于民国十二年回收制钱兑换券改发铜元兑换券,总计流通时间约三年左右。
近日,承蒙沪上泉友惠让,笔者得以入藏一枚“民国九年绥远平市官钱局壹百文”纸币。
是品长113、宽73毫米,由商务印书馆代印,无水印。正面主色调为黄色,主景为“火车帆船图”,上方为“绥远平市官钱局”字样、中央为面额“壹百文”、右侧“公私款项一律通用”字样、左侧为纪年“中华民国九年印行”,无字轨五位双号码;背面为深蓝色双凤图案,经请教内蒙古地区的泉友,正面上方的蒙文为“绥远呼和浩特官钱局”、两侧及正中的圆圈内均为“标准币(即制钱)一百文,唯圆圈中有一加盖“我”字不明其意,下方为蒙文“民国九年”;此外,背面中央加盖有一长方形章,长99毫米、宽59毫米,九叠篆文,细辨之,其印文为“绥远平市官钱局总办之关防”,背面右侧另有半枚椭圆章,可见有“PingSiKuanKien……”(平市官钱局)字样,估计为防伪骑缝章,由于此一百文纸币无存根,且为单边加盖,如此推断无误,则应有左侧带有半枚骑缝椭圆章的纸币存在。
无独有偶,在上海阳明2014年秋拍上,出现了一枚同版次的“绥远平市官钱局叁佰文”纸币,图案细节与这枚“壹佰文”券完全一致,除年份为“民国八年”外,仅刷色不同而已。同样,背面圆圈 |